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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对就业创业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发布时间:2020-11-11来源: 点击数: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解决就业创业残疾人在疫情期间的实际困难,自治区财政厅、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就业创业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盲人按摩机构及个体创办的残疾人扶持性就业机构,按照每个机构不低于8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对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的残疾人,按照每户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所需经费从各区财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中列支。

接到通知后,克拉玛依市残联高度重视,各区残联立即行动,开展摸底调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把调查摸底做准,确保不漏人、不漏户。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目前,已对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70户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发放资金21万元。

(克拉玛依市残联 黄永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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