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和《关于印发哈密哈密地区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署发【2016】67号)“两项补贴”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哈密市残联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有关政策的衔接和工作过度等工作,确保符合享受“两项补贴”制度的人员“应补尽补”。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补贴标准,1840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20人享受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补贴金额389.76万元。
(哈密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