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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残联开展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3来源: 点击数:

2016年5月16日起,克拉玛依市残联集中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对2013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进行全面检查。

2016年行政事业性单位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是克拉玛依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确定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自查阶段将于5月底结束,随后,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税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实地检查。作为被选取开展发票使用检查工作的40家行政事业单位之一,克拉玛依市残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克拉玛依市行政事业单位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动员会议精神,安排检查工作,并对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水对市残联开展发票检查工作作了认真安排。一是统一思想,全面落实克拉玛依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二是明确职责,确定由市残联康复科和综合业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联合开展发票检查工作。三是积极行动,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发票查询量大等困难,扎实做好市残联发票自查工作。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夏梓苡强调,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是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事关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大局,意义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危害国家税收经济秩序,造成税收和财政收入流失,也为一些经济类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构成威胁。因此,市残联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发票检查工作,确保市残联发票使用规范、符合要求,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克拉玛依市残联康复科 黄秀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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