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地残康﹝2016﹞32号文件《关于做好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的通知》要求,我联于2016年5月31日带领2名6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及其监护人前往于田县装配助听器,经过专业人士检测,2名儿童均符合装配要求,在2名听障儿童装配助听器过程中,其监护人再三表达谢意。
0-6周岁听障儿童及早装配助听器,抓住了幼儿语言学习期特点,有助于听障儿童对语言的学习和掌握。
(民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李晓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