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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残联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摸底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1来源: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4号)、《玛纳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乐土驿镇残联扎实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摸底工作,为全镇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为1、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必须具有玛纳斯县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低保之外的精准扶贫残疾人对象。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听力言语的残疾人暂不享受)及三级、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时间达半年以上。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解决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及生活困难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具有乐土驿镇户籍并纳入城乡低保、精准扶贫且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重度残疾人都享受到补贴。乐土驿镇残联通过镇民政办、扶贫办的积极配合,为全镇持二代残疾人证登记在册的298名残疾人进行摸底核查,为符合条件的135名重度残疾人填写了“玛纳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摸底汇总表”、属于低保和精准扶贫户中的52名残疾人填写了“玛纳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摸底汇总表”、并为即属于低保和精准扶贫户又属于重度残疾人的填写“玛纳斯县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摸底汇总表。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在各村张榜公示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工作公平公开。

据悉,建立和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让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残联姓名 褚海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