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暨“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示范宣讲工作的通知》(伊机明发[2016]87号)文件精神,由伊犁州党委办公厅牵头,组织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暨“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示范宣讲团在察布查尔县开展宣讲活动。察布查尔县残联高度重视此次宣讲,5月16日,由县残联党组书记沙依劳亲自带领一名宣传干事参加。
宣讲报告中回顾了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阐述了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向广大自治县干部职工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解读了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报告会后,残联党组书记沙依劳表示,这是一场很好的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县残联全体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认真践行民族团结,积极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民族团结的主体作用,认真践行交流交往交融,在生活中切实推进民族团结,把民族团结精神发扬光大,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察布查尔县残联 甘金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