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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残联举行“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6-03-11来源: 点击数:

2016年3月10日下午,新和县残联在单位院子里举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发放仪式,为来自各乡镇的15名3-12岁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发放儿童轮椅。

县残联副理事长托乎提·肉孜主持发放仪式,理事长魏利福出席发放仪式并做了讲话,他希望受助儿童及家长心怀感激,鼓励家长要对受助儿童的康复和成长充满信心。举行这次捐赠儿童轮椅车发放仪式,就是要大力宣传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台湾明门慈爱基金会这种彰显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善行义举和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以爱心物品的发放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捐赠项目是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立,由台湾明门实业有限公司捐赠,目的是减轻残疾儿童特别是脑瘫患儿“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的问题,方便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孩子,增强家长给孩子康复的信心,还“妈妈一个笑容”。

此次为新和县捐赠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车15辆,价值11250余元。为开展好此次捐赠活动,新和县残联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替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捐赠条件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脑瘫儿童进行了认真筛选排查,最终确定了祖拜但·阿力木、艾合散·玉苏普等15名3-12岁农村贫困脑瘫残疾儿童接受捐赠。

(新和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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